音樂學(師范類本科)學制4年
培養(yǎng)目標:培養(yǎng)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知識、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,能夠進行科學研究初步訓練,具備創(chuàng)新和實踐能力,具有現(xiàn)代音樂觀念與音樂創(chuàng)新意識,在中小學從事音樂教育工作或在藝術研究單位、文化機關、社會團體等從事表演及研究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。
主要課程設置:基本樂理、視唱練耳、和聲學、配器、中外音樂史、音樂學理論、中國民族民間音樂、音樂美學、作曲技術理論、曲式分析、復調(diào)、合唱指揮、迷笛制作、形體、藝術概論、音樂教學法、鋼琴演奏、鋼琴即興伴奏、聲樂演唱、自彈自唱、其它樂器演奏等。
授予學位:按有關規(guī)定授予文學學士學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