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,實行學校負責、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招生部門監(jiān)督的錄取體制,堅持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衡量,按公平、公開、公正和擇優(yōu)錄取的原則,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,嚴格按照招生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錄取。
學校嚴格執(zhí)行教育部和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的相關加分政策。
學校按照理工類、文史類分類錄取,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(guī)定進行錄取。
學校將根據各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的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調檔比例。若生源不足,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(含院校服從志愿)的錄取。
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(yè)(專業(yè)類)錄取原則。對于進檔考生,學校將采用“分數優(yōu)先,遵循志愿”的錄取方式。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比較規(guī)則:1.高招改革“3+1+2”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普通類考生,歷史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、語文單科成績、外語單科成績、首選科目單科成績、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;物理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、數學單科成績、外語單科成績、首選科目單科成績、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,若仍相同,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(yè)。2.高招改革“3+3”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、外語單科成績、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,若仍相同,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(yè)。3.非高招改革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、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,若仍相同,則文科按照語文投檔成績、理科按照數學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,若仍相同,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(yè)。